单位:重庆正圆亲子鉴定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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抚养了6年的儿子并非自己亲生的,重庆的张先生得知这一鉴定结果后,他非但没哭,反而笑了,因为终于消除了多年来的疑虑。
张先生将前妻告上法庭,不但得到了前妻的精神损失赔偿,还凭借这一鉴定结果,和再婚的妻子如愿获得了生孩子的资格。
养了6年的儿子不像他
重庆的张先生和前妻刘女士在1993年登记结婚,婚后第三年,刘女士生下了儿子小刚(化名)。小刚活泼可爱,集万千宠爱于一身,成为了一家人的精神寄托。孩子吃的、穿的,张先生都买最好的。爷爷奶奶对孙子也是百般呵护。
然而,随着小刚渐渐长大,张先生发现儿子长得并不像自己。再加上旁人的一些闲言碎语,更使他心生疑虑。
小刚长到6岁时,因对孩子长相的猜疑,加之生活琐事带来的烦恼,张先生和前妻最终在儿子生日那天选择了协议离婚,孩子由前妻抚养。
为再婚生子他状告前妻
离婚大约5年后,张先生再婚。因为仍半信半疑地认为自己和前妻已育有一子,他和第二任妻子一直没有要孩子的打算。
直到2014年年初,张先生和第二任妻子决定要一个孩子来稳固感情。可咨询了相关的生育政策后,因为张先生名下已登记育有一子,二人并不符合再要一个孩子的条件。
于是,为了捅破“儿子并非我亲生”这层窗户纸,张先生将前妻刘女士告上了重庆人民法院。随后,他和前妻一起带着儿子,到西南司法鉴定中心做了亲子鉴定。
鉴定结果显示,张先生和小刚果然不存在父子关系,这也让他心里的石头落了地。前妻对孩子并非张先生亲生的事实表示认同,经法院调解,前妻同意给予他2万余元作为补偿。
张先生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,他表示,状告前妻并非为了经济上的赔偿,而是为了证明儿子非亲生,从而获得和第二任妻子生一个孩子的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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