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父亲”说自己患不育症
去年2月份,刘琴生下女儿。刘琴说,女儿的父亲是赵刚,因为她与赵刚同居多时。但是,赵刚不认这个女儿,不给抚养费。于是,刘琴将赵刚告上法庭。
刘琴向法院提供了电话录音、短信记录等,来证明她与赵刚的关系,并申请对女儿和赵刚进行DNA亲子鉴定。
赵刚则声称,自己患有不育症,也拒绝做亲子鉴定。
一审法院认为,刘琴提供的证据,不足以证明她女儿与赵刚存在亲子关系,因此驳回刘琴的诉讼请求。刘琴不服,上诉至重庆中院。
重庆中院查明,赵刚与刘琴确实存在过亲密关系,同时,赵刚提供的不育症《门诊病历》的真实性不能成立。该院根据《解释(三)》中的规定,推定赵刚是刘琴女儿的父亲,因此判决赵刚一次性支付抚养费。
类似的案子,重庆中院还判决了另外一宗,也是判决“父亲”要支付抚养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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