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质证书
联系我们

单位:重庆正圆亲子鉴定中心

地址: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56号百科大厦405室

电话:023-62220777

手机:15023111111

QQ:1255222999

当前位置:亲子鉴定 > 科研教学 > DNA技术 >
觉得女儿长得象同学,要求做亲子鉴定
发布者: admin  时间: 2014-02-25 16:13 点击:
  江西的小胡发现自己的女儿越长越“不像自己”倒是象大学的同班同学,小胡怀疑妻子红杏出墙,要求做亲子鉴定,遭到妻子以死抗衡,认为这是对其人格的侮辱。
  
  最近,江西省某人民法院对这起离婚案进行了一审判决。因未能举出妻子与他人有过婚外性行为等基础证据,丈夫的亲子鉴定申请被驳回,法院同时判决双方不准离婚。
  
  觉得女儿长得象大学的同班同学
  
  胡东、游倩与廖凯三人是大学的同班同学,因同是老乡,三人在学校时一直是好友。早在大学时代,游倩因天生丽质成为众人追捧的焦点,胡东和廖凯也都是她的倾慕者。2000年大学毕业后,胡东经不懈努力,终于赢得了游倩的芳心,两人结成连理,并喜添“千金”。
  
  然而,随着女儿的慢慢长大,胡东心里开始有了一个难以解开的结,因为他越看女儿越觉得长得“不像自己”,仔细端详却还有几分像大学同学廖凯。莫非妻子红杏出墙与廖凯暗渡陈仓?这样的想法在胡东心里越积越厚,直到后来他一看到女儿就想起廖凯。
  
  亲子鉴定遭妻子以死相抗
  
  终于有一天,胡东还是按捺不住,希望游倩能主动坦白。游倩表现得非常气愤,但仍再三解释自己没有做“对不起胡东的事”。胡东觉得妻子的解释就是在狡辩,坚持要做亲子鉴定。这一要求遭到了游倩的极力反对。游倩认为这是对其人格的侮辱,丈夫的不信任也会被人笑话,她表示宁死不从。
  
  双方越闹越僵,2011年4月胡东一纸诉状将妻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,并向法院申请亲子鉴定。
  
  不能强制做亲子鉴定,一定要人自愿
  
  法院认为,亲子鉴定需要采集当事人的血液样本,涉及当事人的基本人身健康权利。因双方未能达成共识,妻子游倩拒绝配合做亲子鉴定,且小孩未满十周岁,故在民事诉讼中通常不能采取强制鉴定的方法取得证据。
  
  此外,胡东未能举出妻子与他人有过婚外性行为的证据,也没有提供自身患有不可能生育的生理疾患等基础证据,属于不符合“必须做亲子鉴定”的条件,法院据此驳回了胡东对亲子鉴定的申请。
  
  法院认为,亲子鉴定只是确认亲子关系的重要证据,但非唯一证据,因胡晓玉是两人在结婚后的2003年6月出生,属于婚内的正常生育孕期生产,法院推定胡晓玉属双方婚内亲生。
  
  法院同时认为,双方婚姻基础较好,发生矛盾的主要原因是胡东对游倩的不信任引发纠纷,夫妻感情未破裂,双方仍有重修和好的希望。
  
  但按现在的法律,胡先生也可以自己带孩子到亲子鉴定中心做父女亲子鉴定,因按现在的科学技术,父女鉴定也可得到准确的结果。
  
  

上一篇:没有了 下一篇:男人出轨了又有私生子怎么维权?

023-62220777
150-23111111
微信号:a1255222999

扫一扫
加微信咨询亲子鉴定
胎儿亲子鉴定
超保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