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强与赵小艳本是夫妻,婚后两人经常争吵,无奈之下诉讼离婚,庭审时两人因女儿是不是亲生发生争执。日前,利津县法院成功调解了这一起涉及婚生女异议的离婚案件。
刘强与赵小艳于2010年9月登记结婚,婚后五个月刘强生下一女后,赵小艳即与刘强因家庭琐事大打出手,并外出打工。2012年3月26日,刘强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与赵小艳离婚。庭审中,赵小艳认为婚前二人未同居,难以确定孩子是其亲生,坚持进行亲子鉴定。刘强坚称孩子是赵小艳亲生,双方争执不下。主审法官对双方进行了说理释法,最终,刘强同意通过鉴定以示清白。
经重庆西南政法大学司法亲子鉴定结果,孩子系刘强、赵小艳亲生,赵小艳对鉴定结果表示认可,并后悔亏欠家庭和孩子太多。因刘强态度坚决,在法院的主持下,双方调解离婚,婚生女随刘强生活,赵小艳按年支付抚养费,所涉财产均当庭予以过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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